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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农林水利局招聘管理类政府雇员的启事

发布时间:2009-06-03  点击量:52155次  分享至

广州市萝岗区农林水利局招聘管理类政府雇员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管理类政府雇员。 一、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森林防火岗:1名。   林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须持有汽车驾照,男性及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岗:1名。   水利水电工程或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5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建设管理经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以上岗位均需具备以下综合素质: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二、薪酬待遇   按照《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穗开人〔2007〕14号)及其实施细则(穗开人〔2007〕15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6月14日。 报名方式:登陆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网主页http://www.luogang.gov.cn在相应公告下载报名表,填好报名表后发送邮件至slnls@getdd.gov.cn。(请在邮件标题标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笔试)名单在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网主页公布,应聘者自行登录查看。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参加笔试人员需带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以供查验及备用。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招录人数5:1的比例组织面试。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在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网主页公布)高低,按与招录人数1:1的比例组织考察和体检。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四)录用   应聘者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报区人事局审批。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谭先生,82111331   附件:20090602145933_484.doc (广州市萝岗区农林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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