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妇联招聘政府雇员
发布时间:2009-04-16 点击量:54641次 分享至
招聘职位 政府雇员
学历要求 本科
招聘专业 新闻、法律或社会学等专业
招聘人数 1-2
广州市萝岗区妇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2名,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招聘岗位:维权综合岗(管理类初级岗)
主要职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处相关信访案件以及法律宣传工作;撰写调研报告、信息及文稿材料、起草机关公文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新闻、法律或社会学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 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并有一定的网站管理和维护能力;
3、 身体健康,热爱妇女儿童工作,适应能力强,具有勤奋好学、敬业进取、团结合作、吃苦耐劳精神;
4、有广州市户籍,年龄23-30岁,男女不限。
5、有1-2年群团工作经验、有汽车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者优先。
应聘方式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3日-2009年4月30日。
2、 报名方式:登陆广州萝岗区妇联网站: http://lgfl.luogang.gov.cn/ 进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将有关资料及近照一张邮寄至: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428室区妇联,邮政编码:510730,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字样。合则约见,勿访。
四、福利待遇: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考生需在面试时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供以上复印件1份,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