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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17  点击量:62968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文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做好群众文化服务工作,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图书馆、荔湾区博物馆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九级职员)3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区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荔湾区图书馆是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财政核拨的科级事业单位,为国家一级图书馆。荔湾区图书馆分为周门馆和芳村馆,两馆场地面积合计5500平方米,藏书42.5万册,设有阅览座位600个。全馆实施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现为广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支中心。 荔湾区博物馆是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财政核拨的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96年12月,是以收藏、陈列和研究荔湾历史、文化、民俗为主要内容的广东省首家区级博物馆,有“西关文化缩影”和“西关文化展示窗口”之称。并于2008年正式挂牌成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荔湾区图书馆工作人员(九级职员)2名,荔湾区博物馆工作人员(九级职员)1名。 三、岗位职责 详见《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四、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以及荔湾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五、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市)的社会人员; 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六、招聘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0年8月16日起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和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www.lwwgj.com)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查询电话:020—81839366。 (二)报名 1、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9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金升大厦七楼办公室)。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2)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时间:2010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2)地点:中山八路周门南路29号荔湾区图书馆。 (3)笔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根据报考职位考试内容分别为:报考职位(0101)的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报考职位(0102)的考试内容为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报考职位(0201)的考试内容为英语专业知识。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于9月13日在广州荔湾网和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相应职位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 (2)面试地点: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金升大厦七楼703号)。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均为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9月30日在广州荔湾网和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公布面试成绩和由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查询电话:020-81839366。 总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各招聘职位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合格的,进入组织考察;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相应招聘职位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其工作、学习表现、受奖惩、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若考核不合格则根据相应招聘职位在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网、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七)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广州荔湾网和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同时报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后由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人事关系统一由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以及荔湾区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联系电话:020-81939593;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为020-81839366。 附件:F:\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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