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2 点击量:54390次 分享至
一、招聘单位、简介、招聘人数、专业、对象
(一)招聘单位:广州市禁毒教育馆。
广州市禁毒教育馆是市司法局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根据市禁毒委员会工作要求制订禁毒宣传教育计划;负责禁毒宣传教育的展览和制作发放禁毒宣传品;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我市禁毒工作的照片、图片和音像资料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8名。
(三)招聘专业:讲解员5名、计算机人员1名、财会人员2名。
(四)招聘范围:面向广州市,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待业、企业和社团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具体条件:
1、身高:男1.68米以上; 女1.58米以上。
2、年龄:讲解员28周岁以下;财会人员30周岁以下;计算机人员36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为止)。
3、学历:大专以上。其中:广州市十区户籍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增城市、从化市户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财会和计算机人员必须同时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2-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4、讲解人员要求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贴近照)、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须经广东省教育厅验证中心验证证明)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08年7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四)报名地点:广州市龙津西路148号一楼大厅。
四、考试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达到60分以上者才可以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为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只有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才有可能进入体检、政审等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7月16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广州市龙津西路148号二楼。
3、笔试题:相关知识及命题作文。由市人事局或我局组织出题并实施。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