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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9-07-18  点击量:56505次  分享至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启事
关于招聘学生工作素质导师的启事

因学院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专职学生工作素质导师(辅导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学生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并善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担任过学校、院系或年级的主要学生干部,能组织班级、年级大会、学生的集体活动和社团文体活动;能独立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思维开阔,反应敏捷,处事干练;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重点高校及民航相关专业(飞机机电、航空安全检查、民航运输、物流管理等)的毕业生、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干)、优秀党(团)员荣誉、有行政管理工作或民航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年龄在30岁以下,身心健康,能适应经常加班的工作要求。

三、相关待遇

按《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聘用人员(素质导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穗民航学院〔2005〕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含身高、体重、联系方式等),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及近照]发至chenxi@caac.net

联系人:陈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6124886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邮编:510403)

(二)符合条件者由我院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见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任:经学院素质导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择优录用,并报送学院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正式聘任。

(四)符合条件的2010届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校顶岗实习。

(五))报名截止时间至2009年9月30日。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7月15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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