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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萝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22  点击量:51789次  分享至

 萝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宣教岗2名

    岗位要求: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文科类专业,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大型活动策划能力,有新闻工作经验和计划生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2、综合文秘岗1名

    岗位要求: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中文、法学、社会学或其他相关专业,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2年以上计划生育工作经验。

    3、流动人口管理岗1名

    岗位要求: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中文、法学、社会学或其他相关专业,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组织协调能力,2年以上计划生育工作经验。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职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2、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到2008年6月30日。

    3、身体健康、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岗位要求的条件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7日——9月26日。

    2、报名方式:登陆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网站主页:http://www.luogang.gov.cn 在相应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quy@getdd.gov.cn

    3、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个职位。

    4、报考人员填报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区人口计生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在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与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一起于10月8日在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名单在笔试后在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网站公布。

    2、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论文专著或其他资格证书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简历1份;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按照招考职位的工作性质和所应具备的专业要求,重点测试行政管理基础知识、计划生育管理知识及公文写作能力。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能力、经验、气质和性格等基本情况。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专业岗位人数1:5确定,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

    5、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生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参与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考生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并经人事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录用手续。

 

萝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萝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员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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