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航海学院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21 点击量:52615次 分享至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航海学院院长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航海技术专业或轮机工程专业教授资格;
3、持有甲类有效船长或甲类有效轮机长证书;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胜任学科带头人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6、有2年以上管理经历,在航运业有较大影响力。
二、有关待遇
1、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在学校周边提供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
3、提供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4、符合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还可申请人才引进专项经费;
5、学校可以解决一位家属的工作。
三、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1日~2010年6月9日
四、报名方式
填写《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表》(需本人签名邮寄我校人事处),其余材料打包发送到swcszy@126.com。
五、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编:510725)
2、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苏老师
3、联系电话:020-32083018 13342816463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