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钦州市政府雇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9-08-16 点击量:54970次 分享至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政府雇员和高级顾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钦发〔2008〕22号)精神,为适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以及钦州重点产业建设对专业人才的特殊需要,钦州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一批政府雇员,特拟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面向全国招聘政府雇员含重大课题研究、金融融资、城市规划、园林管理、化工工艺、法律、经贸等领域人员共11 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适应工作;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有较好普通话会话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文字功底和丰富的专业知识;
(七)具备岗位的资格条件及要求,具体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9月10日,每天9:00—17:00。
报名地点:广西钦州市委组织部知工科,
广西钦州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报名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B1106-2室
邮政编码:535000
联系人:刘臣艺 邓荣志
联系电话:0777-3688396、0777-3688000(传真);
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qzrsd96@126.com。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雇用单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以演讲答辩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拟定各职位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按各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确定聘用
由市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钦州人才网、钦州日报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招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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