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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09年再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16  点击量:51844次  分享至

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艺术院校,座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六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已有70年办学历史。现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桂林分院、民族艺术系等10个二级院系。并在2006年教育部对我院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我院桂林分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个专业教师岗位(3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2、接收、调入或聘用到我院担任教师的人员,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3、报考艺术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等考核。 4、接收、调入或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教授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5、原则上不从企业调入人员。 6、接收、调入或聘用人员配偶的工作及住房自行解决。 7、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需长期在桂林分院工作。 二、招考时间安排、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考试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时间:2009年8月14日—8月24日; (2)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8月24日—8月27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院人事处电话通知并及时进行考核; (3)考生须知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 报名方式:采用本人自报、网上报名或信函报名方式; 报名必须提交的材料:《广西艺术学院2009年应聘岗位申请表》(点击可直接下载)、个人简历以及其他个人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325121,5312721(传真) 联系人:章老师、黄老师。 电子邮箱:ysrsc@yahoo.com.cn 三、招考岗位及岗位基本条件一览表(总计3个岗位,3人)
美术类岗位(小计3个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1 素描专业教师 1 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 色彩专业教师 1 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3 美术教育基础专业教师 1 美术学或设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09应聘岗位申请表》(点击可直接下载)   广西艺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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