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9年第二批非教学岗位公开招聘启事
一、招聘的岗位与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行政岗位共
9个,拟招聘岗位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除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
35周岁以下;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二乙以上;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地点:
2009年4月9日前,以报名截止时间收到求职材料为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公共教学楼人力资源部201室,邮政编码541006。
报名方式:现场、通过邮局或网上向我院人力资源部提交应聘材料报名(邮箱地址:
ljcrsh@163.com),填写《漓江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以及各类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
1.人力资源部进行基本条件初审;2.各用人单位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测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由学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织进行。
笔试:笔试内容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高教政策以及职业道德、文字表达、逻辑推理、案例分析等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高等学校工作者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和综合运用所掌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按岗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关特长,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表现和能力,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倾向、性格特征、语言表达、逻辑判断、心理素质、情商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形成面试评价并向院长办公会提交拟聘人员名单,面试评价为院长办公会审议的重要依据。
考核公示:院长办公会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审议,产生拟聘用人员考核公示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首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5天。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人力资源部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投递资料概不退回。在招聘信息截止时间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我院招聘通知者,请自行联系其他单位。如以上公告有变,请以我院网上发布公告或接到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地址: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公共教学楼人力资源部
201室
电话:
0773-3696128
传真:
0773-3696266
联系人:黎老师、林老师
Email:
ljcrsh@163.com
附件:
漓江学院200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