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职政治辅导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9-04-16 点击量:51699次 分享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加强我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生专职政治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11人 。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年龄不超过32周岁的硕士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德才兼备,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及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3、 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5、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 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学生干部,并获得过表彰和奖励。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持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审核加盖公章成绩单的复印件,《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职政治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个人详细简历(简历须提供近期全身照片1张)等体现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我校学生工作部(处)报名(外地报名者可将应聘材料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我校学生工作部(处),传真:0773-5846411,邮件:lilinjiang2006@126.com)。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待笔试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应聘者自行查询。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知识;(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若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应聘者(须笔试合格)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纪委、监察处和人事处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等。
(四)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的情况,按招聘岗位1:2比例入围确定考核对象,并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公示、聘用
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和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用人单位在入围的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9年4月13日至2009年4月19日,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通过我校网站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广西师范大学学工部(处)思想教育科,联系电话:学生工作部(处):0773-5846412,人事处:0773-5846402。
(四)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工部(处)思想教育科,邮编:541004,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材料"。
(五)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职政治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广西师范大学
人 事 处
二OO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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