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理工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心理咨询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0-03-27 点击量:52928次 分享至
桂林理工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心理咨询员公开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员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工作体系,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人数
(一)学生辅导员
招聘总数为20人,招聘对象包括:
1、本学期已获聘的辅导员助理;
2、全日制优秀硕士毕业生。
(二)心理咨询员
招聘总数为1人,招聘对象为校内外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或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聘用。聘用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人员工资和岗贴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系中共正式党员(可放宽到2010年6月前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诚信,无违纪行为。
(二)业务条件
1、学生辅导员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2)各科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无重修科目;
(3)所学专业与我校专业设置相同或相近,高等教育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
(4)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
2、心理咨询员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务意识、责任感和事业心;
(2)学习能力强、有亲和力、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3)有较强的表达、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相关软件。
(5)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具有心理咨询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工作经历条件
1、学生辅导员
(1)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要求在校学习期间曾担任过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等称号;
(2)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勤勉务实,对于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业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2、心理咨询员
(1)具有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经验;
(2)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勤勉务实,对于有一年以上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并可考虑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身体和年龄条件
1、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2、应聘学生辅导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2年元月1日后出生);应聘心理咨询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元月1日后出生)。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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