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8-01-11 点击量:56835次 分享至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单位简介
广西公安消防总队(又称武警广西消防总队)是一支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官兵享受现役军人同等待遇的公安现役部队。总队编制为正师级,在全区各地级市设支队(正团级),各县(市、城区)设大队(正营级)和中队(正连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主要担负着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等任务。
消防领域专业涉及面广、技术相对密集,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消防部队干部生长的重要来源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部队任务的拓展,我们需要越来越多的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投身消防事业,肩负起为广西经济和社会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重任。热烈欢迎有志献身消防事业的青年学生到消防部队来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接收专业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实施细则》和当年下发的接收计划通知中的条件、要求更改)
接收条件和要求
门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接收人数 |
哲 学 | 哲学等专业 | 0 |
经济学 | 经济学等专业 | 0 |
法 学 | 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等专业 | 10 |
教育学 |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运动训练等专业 | 3 |
文 学 | 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绘画、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 | 8 |
历史学 | 历史学、民族学等专业 | 0 |
理 学 |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化学、心理学、统计学等专业 | 4 |
工 学 | 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安全工程、交通工程、航海技术等专业 | 20 |
医 学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药学等专业 | 0 |
管理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 | 5 |
公安专科 | 侦查、安全保卫、公共安全管理、抢险救援、刑事技术等专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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