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校教师
简 章
为了适应北海职业学院教学急需补充高校教师工作需要,根据自治区人事厅、编委办《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08年7月12日进行公开招聘高校教师考试聘用工作,北海职业学院计划考试聘用高校教师19人。为确保这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考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0日至1990年6月20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各职位资格条件);
(八)除上述条件之外,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参加各类高校
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上,与北海职业学院签定聘用意向协议,并经市及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毕业生。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未签意向的人员,在报考时须与北海职业学院签订就业意向书。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08年7月3-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人才市场(
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界东100米人才大厦)
咨询电话:0779-3210111、3210606
(四)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2008年应届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聘用审批时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有关证书等进行审批);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教学经历的单位证明、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以上材料原则上均要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
2.初审合格者,填写《事业单位补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交报名费10元。
3.招考部门根据考试聘用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认真做好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各报名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与报名表上填写的各种信息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对造假者,一经查实,用人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对个别无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者,如被聘用,原则上须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08年7月9-10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次考试直接采取
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说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
1.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12日;考试地点设在北海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考单位计划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确定,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对个别职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才能进行面试。
3.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并书面通知其本人。
4.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如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教学能力,包括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理论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编作同一组进行考试。说课由考生本人根据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进行,说课课题要进行板书,要求符合高职相关专业学科教学要求和学生学习特点。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然后由考生回答3个问题,内容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前两题由考生在题库中抽题回答,考生考完说课和两道抽答题后,暂离考室回到候考室继续候考,直至所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完说课和两道抽答题后,考生再逐个依次到考室回答第三个问题,第三个问题由考官根据报考同一职位的各考生说课内容商定同一问题现场提问。每道题限时2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按有关规定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和面试考官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纪检监察人员进行面试现场监督。
7.命制面试答辩试题。面试答辩试题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命制。
8.照顾加分。此次招聘考试不设加分。
四、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体检。
1.考核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2.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审批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主管机关择优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和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加强领导,做好监督检查
考试聘用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考试聘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特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察、市新闻单位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2022911。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
附件:2008年北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校教师岗位计划表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北海市人事局
北海市编委办 北海市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