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09-07-13 点击量:52358次 分享至
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关于同意区农业局开展拖拉机牌证核发业务聘用一名编外工作人员的批复》(珠金机编[2007]12号)精神,经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局局务办公会议研究,拟对区农业局1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敬岗爱业,乐于奉献。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职位及学历要求
大专以上学历,农业机械专业或计算机相关专业,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要求基础理论扎实,工作责任心强,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
四、人员选配范围
珠海市户籍。
五、招考程序
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拟定人选—体检—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17日。
(2)报名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局(地址:金湾区湖心路口区办公中心3号楼101);
(3)联系人:刘海洋电话:7263616;
(4)报名办法:应考者本人填交报名表格(报名表格在报名单位索取),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并备查)以及单位证明(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获奖证书等资料。
2、资格审查:区农业局对报名者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选出不少于3人进行面试。
3、面试:由区农业局组织进行面试。
4、考察:面试后,由区人事局、农业局从面试人员中选出前2名进行组织考察。
5、拟定人选:面试成绩、考察评分按60%、40%的比例计分,每个职位取最高分者为拟定人选,公示七个工作日,拟定人选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方聘用;经考察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空缺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一经聘用,即与金湾区农业局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至2010年3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3个月。
2、有关待遇参照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
3、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金湾区农业局
200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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