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师范学院2010年度人才需求计划表
湛江师范学院201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根据我校事业的发展需要,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提高办学水平,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09年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象
所谓高层次人才,是指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引进的在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方面达到一定层次的专门人才。2009年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包括珠江学者、学术带头人及专业带头人、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副教授。
1、珠江学者指学术造诣深厚,学风严谨,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并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及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已经受聘长江学者和珠江学者的,不受年龄限制;珠江学者的后备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2、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具有正高级职称,正在主持省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3、专业带头人是指在本专业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校专业建设急需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理科需有三年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并承担有省级科研项目,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
4、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学科建设急需的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二、引进的方式
1、正常调动
对符合我校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人员,经我校面试、审核并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2、特需人才聘用
凡符合湛江市特需人才引进条件,暂时不能办理调动手续,而本人愿意来我校工作的人员,可采取特聘形式来我校工作。
3、兼职聘用
对符合我校学科建设的人才,不办理调动手续,愿意到我校工作的,我校可与其签订有关工作协议,鼓励其积极参与我校的学科建设与科研活动。
三、引进人才的基本程序
1、应聘者提供以下的材料:
个人基本情况(附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照片)、学习工作简历、教学科研情况(成果以近五年为主,附成果列表)、配偶子女情况、证明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及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工作设想及工作目标、经费计划及个人的要求和联系方式等。
2、根据材料筛选:对初选合格者,即通知来校面试或面谈;1个月之内未接到我校的通知的,即表示初选不符合条件。
3、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人员对来校面试者进行全面的考察,提出引进的意见(包括对面试者综合素质的评价、使用意图、对教学科研工作的作用等)报人事处。
3、经学校审定后引进。
四、引进人才的条件和待遇
对新引进的各类人才,我校将提供相对优越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并根据人员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对在学的子女,我校会尽量协助转学至学校附近的本地区重点中、小学就读。
(一)年收入
(1)特殊岗位教授:12~14万元
(2)教授:10~12万元
(3)副教授:8~10万元
(4)中级:6~8万元
(5)初级:4~6万元
(二)各项引进待遇具体见下表:
配备
人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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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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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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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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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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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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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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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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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30万元-200万元,并提供配套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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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配偶及子女随调并妥善安排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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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享受广东省每年给予10万元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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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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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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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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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10万元-100万元,并提供配套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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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随调,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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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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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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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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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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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的配偶随调,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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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学科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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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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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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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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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的配偶随调,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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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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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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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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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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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外工作的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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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紧缺学科的博士,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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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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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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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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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外工作的随调,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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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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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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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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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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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市外工作的随调,安排工作,其它合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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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紧缺学科并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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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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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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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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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安排工作,合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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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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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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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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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的规定
1、同时符合多个层次要求的人员,待遇按最高的一项享受一次,不能同时多项多次享受;
2、学校对不安排工作但未能就业的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配偶按照本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2倍按月支付其生活补贴,共支付3年。
3、凡是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待遇的,除了可以享受学校人才引进政策领取购房补贴、安家费以外,凭当地政府房改部门的证明可以继续根据广东省的政策享受省发政策性住房货币补贴待遇;已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待遇的,或者无法提供当地政府房改部门的证明的,不再享受政策性住房补贴的待遇。国家或广东省、湛江市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科研启动费,来校签约后,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湛江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申请表》,详细说明经费的使用计划和拟购买的仪器设备、拟达到的目标等,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分会进行内容审查后报人事处,人事处按聘用合同书中约定的科研启动费标准送交科技处报学校领导审批。
5、引进人员科研经费使用由科技处负责管理。
6、对学校通知来校面试的高层次人员,学校给予报销来校面试往返的车船费及住宿费。
7、凡是由于个人原因调离学校的,其配偶必须一起调离学校(配偶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人员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