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按事业编制招聘专职辅导员4名
1、中共党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2009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综合能力强,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校或院(系)的主要学生干部。
5、教育、心理、思政、中文等专业的毕业生优先。
(二)按流动编制招聘专职辅导员1名
1、中共党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2009年应届全日制“211”工程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学校奖学金。
3、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综合能力强,担任过学校或院(系)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
二、待遇:
经笔试、面试,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被学院录用,享受相应待遇。
三、应聘办法:
凡有意应聘者,请于3月25日前将本人的简历、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附成绩单)、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邮寄或直接送到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应聘材料恕不退回,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者,学院将通知本人进行面试。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510640
联系人:詹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845767038457400
学院网址:
www.gtcfla.edu.cn/电子邮件:
renshichu@gtcf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