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要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23 点击量:51596次 分享至
广东省高要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高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150名,其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1名(见附件1);市一中、市二中自主招聘教师49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高要市户籍生源参加应聘人员
⑴应届毕业生:入学前具有高要市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各学科考试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农村小学英语教师需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英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⑵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应聘人员需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高要市以外生源参加应聘人员
⑴应届毕业生: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各学科考试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⑵往届毕业生:公办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30岁以下。应聘人员需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持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外地在编在职教师应聘人员
应聘者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教育硕士以上学历或中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在40岁以下。
(二)校医
1、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口腔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2、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口腔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30岁以下。
3、在编在职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口腔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取得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岁以下。
(三)中职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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