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盐田区2010年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13 点击量:49036次 分享至
广东深圳市盐田区2010年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我区有关单位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公开招聘。特别说明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08年、2009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位要求社会人员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者不能报考。
二、招考条件和职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3、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报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7、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条件见《盐田区2010年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职位表》。
三、招考程序
1、报名
时间:4月12日11:00—4月14日17:00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于4月22日10:00始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报名要求:(1)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2)个人条件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若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高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学位,例如:职位要求法学类,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研究生学历为法学的报考者必须相应具备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学位。报考者的专业技术职称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低职称不能报考要求高职称的职位,高职称可以报考要求低职称的职位。
2、笔试
笔试时间:4月24日上午(9:3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般类)
成绩公布:4月26日下午4:00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3、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4月27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深圳东部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者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验证证明)、《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测试》合格证、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若职位有要求的),以及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成绩单。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面试
面试时间:4月28日
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雇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超过雇用人数但少于雇用人数3倍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少于雇用人数的,则相应削减雇用人数)。
地点:东部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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