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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11  点击量:55548次  分享至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经区人事局批准,我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考计划表户籍要求,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由区民政局组织开展: 1、时间、地点:2010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在龙岗区民政局513室(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楼)报名。 2、报名者需备齐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http://www.lg.gov.cn下载);身份证、户口簿;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合格证》;毕业证书、验证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3、报名者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资格初审合格的,在资格初审结束后3日内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和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二)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工作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测评方式为直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场。逾期未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进入面试候考场。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雇用人员。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于测评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区民政局组织到区人事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民政局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雇用公示 对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民政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区民政局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区民政局咨询电话:28948162 区人事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doc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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