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福田区2009年10月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10 点击量:53299次 分享至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2009年10月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解决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3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区内临聘教师公开招考一批教师岗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拟面向我区临聘教师定向公开招考职员50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福田区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附件,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范围
《关于停止招收中小学临聘教师的紧急通知》(深人发〔2008〕73号)下发前已受聘于我区公办中小学(含财政核拨经费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下同)的专任临聘教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和资格的均可参加考试:
1、2009年6月30日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
2、在我区公办中小学连续临聘1学年及以上;
3、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符合我市职员聘用有关规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招考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非全日制高等教育院校毕业的学历需提供深圳市验证中心的学历验证证明。
3、报考者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不低于该职位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2)具备中小学系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
4、职位专业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符(以福田区教育局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学科为准);
(2)所持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符。
5、参加此次招考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即截止2009年9月30日,男性不满60周岁(194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不满55周岁(195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4年10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下午16:00至2009年10月12日下午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new.testcenter.gov.cn)查询。2009年10月15日上午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必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两科,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类别。
(2)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陆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