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广东公办学校

广东深圳市宝安区2009年10月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09  点击量:55995次  分享至

深圳市宝安区2009年10月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解决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3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区内临聘教师公开招考一批教师岗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职员600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关于停止招收中小学临聘教师的紧急通知》(深人发[2008]73号)下发前已受聘于我区公办中小学(含财政核拨经费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任临聘教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和资格的均可参加考试:

1.2009年6月26日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

2.在我区连续临聘1学年及以上;

3.具备招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

4.符合我市职员聘用有关规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非深圳户籍应聘人员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报考要求及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 此次招考职员,只接受本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考。

2.学历要求。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备案审批时须提供学历验证部门出具的验证证明),且与职位要求相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职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教学科及年级类别要求。现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任教的临聘教师按目前所在的教学岗位报考相应职位,目前未在我区公办中小学临聘但符合报考条件的临聘教师按离岗前所在的教学岗位报考相应职位。兼任不同学科、年级类别的教师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职位报考,但不能同时兼报两个职位。

4.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体育学科临聘教师报高中相应学科职位,其他专业教师报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职位。

5.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年龄要求。参加此次招考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即截止至2009年9月30日,男性不满60周岁(194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不满55周岁(195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4年10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 10  日16:00至2009年10月 12  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见本公告第九条)查询。2009年10月 15  日10:00之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因错报、漏报、谎报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两科,分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校)三个类别。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由2010年教师招聘网-www.shifansheng.com收集整理

由2010年教师招聘网-www.shifansheng。com收集整理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09年10月18日(星期日)上午, 《教育教学基础》考试时间为9:00—10:00;《教育教学技能》考试时间为10:30—11: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查询,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笔试组织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

(五)年限加分

    根据临聘教师的临聘年限实施考试加分。具体办法为:在宝安区公办中小学(含光明新区成立前所属公办中小学)每临聘满1学年(不足1学年的按1学年计算)累加0.5分,临聘年限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笔试成绩加年限加分合计成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年限加分及总成绩将于2009年10月22日 10: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

1.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2009年10月24日(周六)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2.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2009年10月25日(周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

 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确定,公布成绩时同时公布。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广东深圳市奥斯翰外语学校高中英语、历史、心理教师招聘信息

下一篇: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博文学校英语教师招聘信息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