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福田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临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12 点击量:57019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计划公开招聘一批卫生技术临聘人员,充实临床一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聘临聘人员120名,包括:
专业 |
拟招人数 |
专业 |
拟招人数 |
专业 |
拟招人数 |
内科 |
3 |
麻醉 |
1 |
检验 |
4 |
外科 |
3 |
中医 |
4 |
药学 |
3 |
儿科 |
3 |
影像 |
1 |
护理 |
60 |
妇产科 |
13 |
超声 |
8 |
助产 |
4 |
口腔 |
7 |
心电图 |
2 |
财务收费 |
4 |
具体职位要求见附件1:《福田区卫生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市内外户籍社会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报考护理及助产职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财务收费职位的,须为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除护理、财务收费以外的其他职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职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全日制学历,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在深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以及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新增专业(可在国家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的专业一致。如职位要求学历为"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若考生大专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本科的学历为"口腔医学",则不符合要求。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具有初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最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最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5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对报考相关资格的要求
(1)报考临床、影像(超声诊断、心电图)等职位的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报考护理及助产职位的人员,须具有护士(助产士)执业资格。
(3)报考财务收费职位的人员,须具有会计上岗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12日10:00至2008年9月15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
请考生于2008年9月18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必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分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三大类,具体参见招考职位表。笔试内容由50%的专业基础知识和5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
(2)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2、笔试时间:2008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查询。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