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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学院医学院教学、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14  点击量:58890次  分享至

医学院前身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广东省韶关卫生学校,始建于1914年,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2002年1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韶关学院医学院,是韶关学院的校外二级学院(独立法人单位),是粤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医学教育学府。学校座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区,校园占地面积117亩,建筑面积114223平方米,拥有三级、二级附属医院及直属新华医院各一间。办学层次有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成人教育本科、成人教育专科、普通中专等多层次多专业,此外,还与中山大学联合办学。广东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设在我院,负责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工作。我院办学得到社会广泛赞誉,先后获得香港华夏基金会、香港铭源基金会的大力资助,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博士曾多次来校视察。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乡村医生培训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白求恩式先进集体”以及“韶关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与医务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㈠教学岗位
岗位 专业 学历 性别 年龄 人数 备注
社会科学部教师 体育 本科以上学历 35周岁 以下 1 本科毕业生为相关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以上学历 1 本科毕业生为相关专业
基础医学部教师 人体解剖 与组胚学 本科以上学历 不限 1 本科毕业生为临床医学 或相关专业
生理学 硕士研究生 不限 1  
医学技术系教师 医学检验 本科以上学历 不限 2 本科毕业生为医学检验 或相关专业
病原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  
临床医学系教师 外科学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  
内科学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  
儿科学 硕士研究生 不限 1  
心理学 本科以上学历 不限 1 本科毕业生为相关专业
护理学系教师 护理学 本科以上学历 2 本科毕业生为护理学 或相关专业
㈡直属新华医院医务岗位
招聘 职位 专业 学历 性别 职称 年龄 人数 备注
全科医师 临床医学 本科以上 主治医师 45岁 以下 1 有县(区)级医院10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主管 护理师 护理学 专科 以上 主管护理师 40岁 以下 1 有基层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10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医学教育事业,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 (三)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于国家医学高等学校(部分紧缺专业人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优秀的本科毕业生)。 (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硕士研究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六级英语水平或同等水平并取得证书(本科生外语水平达应到大学四级英语水平或同等水平并取得证书)。 三、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计算机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 2、网上预报名: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医院电子邮箱:gdsgyxyhzg@sina.com,邮件请注明“公开招聘报名”。符合报考资格的医院将电话通知,报名者须在2010年7月2日前带齐资料到韶关学院医学院人事科进行确认。 报名地址:韶关市新华南路1号韶关学院医学院行政办公楼403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0751-8176915,联系人:黄志刚、刘远新。 ㈢报名时间:2010年6月30日-201072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㈣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㈤收费标准: 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为每人20元,参加笔试的另收取笔试科目费每人30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㈠笔试:成绩占40%。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不用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人员须参加由市卫生局统一命题的医学基础理论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准考证发放时间:于考试当天上午8:10分在考场办凭身份证)。
2、考试地点:韶关市新华南路韶关学院医学院教学楼。
3、考试范围:
(1)应聘医学检验、药学类专业人员考《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2)应聘社会科学类专业人员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应聘其他医学类专业人员考“医学基础理论”(含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
(4)在职人员:医疗专业考诊断学基础,护理专业考基础护理。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㈡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占1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招聘岗位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医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院领导班子、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用人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内容:应聘岗位有关内容,通过教学试讲、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最终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626661、817699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㈠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视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㈡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社会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允许延长一年,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两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学院医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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