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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一中临时聘请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07  点击量:49439次  分享至

根据《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韶市机编【2008】33号)的临时聘请专任教师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韶关市一中决定面向社会临时聘请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临时聘请专任教师5人。其中语文2人,英语2人,数学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备以下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 2、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师范教育专业类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认定机构出具认定证明)。 3、年龄: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7-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韶塘路108号),联系电话:0751-8848001。 (三)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好的《韶关一中临时聘请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7月11日,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 (二)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和答辩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和基本素质。 面试时间:7月12日,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80分,答辩20分,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对面试合格的,依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替补。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在一中网站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经批准的临时聘请专任教师,按财政拨付标准(2500元/月,包社保、公积金等),不享受其他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各种补贴,聘期为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 本公告韶关市一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韶关市一中办公室0751-88480008848001       韶关市第一中学 2010年7月2日   点击下载:韶关市一中临时聘请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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