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30 点击量:49105次 分享至
为建设一支适应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韶关市教育局决定组织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教师29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韶关市启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其中:韶关市第一中学有5人本次列编,11人由市一中暂聘,待增加编制后列编。报考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生物岗位的,只报学科。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由应聘者选择具体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报考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韶关市启智学校教师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报考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由认定机构出具认定证明)。
(四)年龄:报考高中(中职)学校教师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学中级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学初级职称(或未取得职称)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报考特殊学校教师具有小学高级职称或中学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职称(或未取得职称)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报考韶关市启智学校教师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有热爱特教事业,关爱残疾学生的奉献精神,并具有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要求的手语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8-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北路131号),联系电话:0751-8774131。
(三)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由认定机构出具认定证明);
3、在职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09年6月20日,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北路131号),联系电话:0751-8774131。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的内容主要是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只考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6月21日,地点: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惠民北路66号)。
3、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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