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汕头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行政助理人员,热诚欢迎应聘。
一、应聘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2、大学本科学历;
3、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4、有较强的企业开拓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承担企业拓展;
5、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工作,熟悉网络和数据库管理;
6、能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出差和加班;
7、有企业工作经验或者大学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建设和维护就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中心网站的顺利运行;
2、组织校园招聘会、宣讲会;开展就业宣传及其他外联工作等;负责建立与用人单位的开拓、联系、接待;
3、进行就业基地的开拓及组织学生在基地开展的就业与实习的活动;
4、编印宣传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宣传材料;
5、协助完成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数据库计算机操作管理工作;
6、协助指导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
7、协助完成全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处理毕业生的历史遗留问题;
8、协助处理各类日常事务,包括打印各种报表,有关就业图书资料的管理,办公室内勤等工作;
9、协助完成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以人事代理或企业合同的方式聘用,人事关系不转入汕头大学。待遇按汕头大学人事代理合同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应聘时间
1、应聘者请于2008年10月28日前将个人简历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汕头大学学生处:电邮:
o_bys@stu.edu.cn或传真:0754-82522372
2、学校于2008年11月4日前将从中择优挑选候选人员进行面试,候选人员应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面试。未入选者不另通知。
五、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754-82902357
联系人:林逸冰
汕头大学人事处 学生处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