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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育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09-06-05  点击量:48382次  分享至

广东教育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强校的步伐,保证我院改制目标的顺利实现,我院将进一步实施人才战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力度。现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时规定》和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学院师资队伍现状和未来发展要求,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专业人才。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与人数 广东教育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计划拟招聘教师岗位14人,其中学科带头人3人,专业教师11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岗位详见附表《广东教育学院2009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一般教师岗应聘学历及年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副高职称的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在40岁以下;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正高职称的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具体年龄要求以计划表为准) (三)学科带头人应聘相关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具备教授资格并担任相应职位,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4、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全年(不限定具体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邮寄报名 邮箱:sujiangsheng@gdei.edu.cn 邮寄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教育学院人事处人事科(邮编:510303) 3、报名材料:根据不同身份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⑴应届毕业生: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毕业生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报考岗位)、相关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其它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所有材料均为A4规格复印件)。 ⑵应聘学科带头人:提供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的履历;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提供来我院工作的学术研究计划。海外学者还须提供中、英文履历及2名国内外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函(含外文翻译件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二)招聘形式 1、一般教师 招聘考试形式为试讲(含实操)和考核。 ⑴初选:由招聘单位和人事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试讲人员。 ⑵试讲:由应聘人员对所应聘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做30分钟的试讲。试讲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个人形象等。实验系列有实际操作的岗位,需进一步进行实际操作的考试,考试内容是实验室操作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招聘单位还应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对象进行初步了解,应聘人员应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⑶考核:根据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后,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参加面试/试讲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及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   2、学科带头人 招聘形式为面谈和作学术报告。 ⑴初选:招聘单位及人事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面谈人员。 ⑵面谈: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进行相关问题的协商。 ⑶学术讲座:为本专业师生作一次学术报告,题目自选。 (三)体检 按综合测评分数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测评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广东教育学院人事处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及有关规定 1、公开招聘的一般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2、公开招聘的学术带头人,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待遇面谈。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照学科带头人标准享受相关待遇;有博士学历但只有助教工作经历的,按照讲师的标准给予相关待遇。     广东教育学院人事处   广东教育学院2009年人才招聘公布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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