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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201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6  点击量:49316次  分享至

广东惠州市201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改善我市人才队伍结构,同时推动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近日将开展惠州市201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高校应往届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以上的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4年5月7日后出生)。属于《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鼓励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正高职称等高级人才(以下简称博士等高级人才),年龄等条件适当放宽,并不受毕业院校限制。
二、招聘专业和数量
详见附表:《惠州市201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被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各职位具体待遇可咨询各用人单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现场报名(博士等高级人才允许进行网上报名)。
(三)组织笔试。定于5月22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现场报名时领取的《准考证》,市直卫生系统的考试时间以市卫生局的公告时间为准)。博士、具有硕士学位且又有中级职称的等高层次人才可以免于笔试(须经报名单位审核同意)。
(四)组织面试。面试分职位组织实施。市直职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卫生系统、教育系统面试工作各自组织实施(市直卫生系统面试时间以市卫生局公告的面试时间为准),县(区)职位面试工作由各县(区)自行通知考生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每一职位的聘用对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后,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考核与体检。
(七)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须进行公示,对公示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现场报名办法
(一)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报名现场不收现金,请各位考生自备银联卡)。
(二)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市仲恺高新区、市高级技工学校、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总工会职工培训中心、市歌舞剧团、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市流动人口管理局职位的由市考试中心发给《准考证》。报考市直卫生系统、教育系统以及各县(区)职位的,由各系统和各县区自行发给《准考证》或《面试通知》。
七、网上报名办法
属于《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鼓励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正高职称等高级人才可以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者请将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对应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本《公告》第八条)。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时一并进行查验。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10年5月7日。网上报名后请通过电话确认直接进入面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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