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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侨中学赴省外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09  点击量:52903次  分享至

广东华侨中学赴省外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广东华侨中学是一所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省一级”公办完全中学。前身是四邑华侨中学,于1946年由台山、新会、开平、恩平等地的爱国华侨集资创立,1950年政府接管,更名为“广东华侨中学”。学校历史悠久,在海内外有较大的影响。现因教学需要特向全国招聘应届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

    招聘教师岗位:数学2名、语文1名、英语1名、政治1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应为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的应届优秀本科生或研究生。

    3、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普通话二乙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须二甲及以上)资格。

    4、取得教师资格证。

    5、已婚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2009年11月7日    西安  交通大学

                         11月10日    成都  四川大学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全国各地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到上述地点报名

    2、面试:拟组织两次面试。

    (1)第一次面试

    ① 第一次面试与报名同时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专业能力。(第一次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方可进入第二次面试)

    ② 第一次面试合格者将到校本部参加第二次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食、住、行费用自理)。

    ③ 第一次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次面试。

    (2)第二次面试:包括专业知识考试(笔试)及试教两个环节

    ① 第二次面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② 笔试与试教(说课)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③ 根据第二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3、体检:在第二轮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要求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0-83315444

    本公告解释权在本校。

 


广东华侨中学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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