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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平县教育系统2010年选聘重点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15  点击量:52148次  分享至

根据《和平县教育系统2010年选聘重点高中教师工作方案》(和教字〔2010〕17号),结合我县高中扩招工作实际,面向全县中学选聘重点高中教师一批。 一、选聘原则 (一)学科需要原则。在编制内根据我县高中各学科缺口教师情况,确定各学科教师选聘数量。 (二)择优录用原则。择优汰劣,确保选聘高中教师质量。 (三)“三公”原则。选聘过程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聘对象 (一)2010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中学任教一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三)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中学任教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四)取得本科学历,在中学任教五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五)享受上岗退费的在职教师,在享受上岗退费期间不得报考。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届大学生在报到的同时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在职教师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至17日。 3.资格审查:各考生应带备各种证书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要有单位意见并盖公章),免冠大一寸近照2个。 (二)文化考试 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每科满分为100分。 1.考试时间:2010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和平中学。 3.考试内容: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报考者只能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或相近学科)报考一科。 四、选聘教师职数 今年我县选招重点高中教师共33位(详见附表)。 五、面试对象与分值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以招聘各学科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分值比例。面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30%计算加入总分。 六、确定选聘对象 参考者文化考试得分加上面试得分为参考者的总成绩,划出录取分数线后,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七、加强领导和监督 为加强2010年选聘重点高中教师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选聘重点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运泉同志为组长,教育局长黄伟平同志为副组长,陈志坚(教育局副局长)、周金中(教育局纪检组长)、梁耀铃(教育局人事股长)、陈秋景(教育局人事副股长)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聘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耀铃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和平县教育系统2010年选聘重点高中教师职数表 和平县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和平县教育系统2010年选聘重点高中教师职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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