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事业单位公办学校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13  点击量:57650次  分享至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区民政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为做好越秀区社区和老龄福利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组织公开考试,进行择优聘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越秀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单位和职位   越秀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网络的链接)要求的基本条件,其他条件包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7、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09年12月1日。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条件。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至2009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11号),现场填写《越秀区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自行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交表,缴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3、现场资格审核。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以及本人简历。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用工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5、每位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报名费及笔试考务费共计50元,缴交考试费用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6、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笔试 1、应聘人员参加越秀区民政局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常识、公文写作等方面的内容。 2、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在越秀区民政局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上午9:00至11:30。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4、笔试结束一周后,在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上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1、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缺考笔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名单依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不足1:5的,则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在越秀区民政局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应聘职位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下一篇: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