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事业单位公办学校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档案局(馆)招聘摄影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07  点击量:54500次  分享至

由于工作需要,现拟招聘摄影工作人员1名。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男性;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爱好摄影,能熟练操作电脑;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熟悉广州话和普通话;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0月31日。
    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失业证、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提交《越秀区档案局(馆)招聘人员登记表》打印件(如有摄影作品更好)及小一寸近照彩色相片1张。
    3、报名地点:广州市署前路8号703房(越秀区图书馆楼上七楼)。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先生  方小姐 87767996 87656404
    三、考试办法及录用说明
    考试形式主要由面试、摄影、电脑操作测试,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用。
    四、政审、体检
    拟聘人员需进行政审和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并到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用工手续。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综合素质考评、政审、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2、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月薪1600元,并按劳动法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六、注意事项
  1、体检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资格。
  2、有违法犯罪行为将取消资格。
  3、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5、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附件:《越秀区档案局(馆)招聘人员登记表》
 
 
越秀区档案局(馆)
2008年10月8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广东广州市越秀公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广东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