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信访局工勤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03 点击量:50492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信访局拟对外公开招聘工勤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信访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1.1978
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广州市城镇户口;
2.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半年以上信访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以邮递方式报名,请将报名资料邮寄或交换至广州市法政路30号市委办公厅政治处人事组收,邮政编码510046。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1月14日(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3.提交资料:报名表(见招聘公告附件,贴免冠大一寸照片),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08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广州市法政路30号2号楼3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信访工作相关知识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政治处
2008年10月30日
附件:
报名表.doc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广东广州市新穗学校2010年体育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下一篇:广东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