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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综治办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23  点击量:50080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按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办工作人员(非编合同制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户籍不限,广州户籍优先考虑;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5.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供职单位开除记录。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5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联系人:张伟平:37213715,李子仙:37210883。
  2.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289号长兴街道办事处二楼综治办。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半身免冠近照2张。
  4.报名程序:

  (1)填妥《长兴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各类荣誉证书的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及一份复印件,如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6。
  2.笔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下午3:00-5:00。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及与街道工作相关的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每人20分钟内。考生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并口头回答面试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满分为100分。
  4.笔试及面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
  依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体检合格后,由长兴街公开招聘综治办人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天河区信息网及长兴街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予以录用。
  六、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1200元/月,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1500-2000元/月(社保、医保由单位购买)。
天河区长兴街道办事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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