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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2008-09-12  点击量:51927次  分享至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于1982年11月,经司法部和广州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全国最早创建的五所法律中等专业学校之一。现开设法律事务、公安保卫、行政执法、保安、治安管理等5个专业13个方向,目前在校学生已达5300人。1997年被司法部评为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被评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多次获省市"文明校园"称号。

    现因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资格条件

法律安保专业教师

7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法学专业、安保专业。

系统管理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未就业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

办公室文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汉语语言专业。

学生科科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心理咨询员职业资格,

有学生管理经验。

合计

10

 

    年龄以2008年6月30日划线计算。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凡通过办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考试且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接受其报名申请;应届非师范专业的应聘者须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

    3、应聘办公室文秘须有相应的业绩成果材料。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未婚。

    (4)配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广州市户口;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大专学历同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5、非广州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其他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经历。

    三、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20日--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笔试时间:9月28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10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校内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鹤龙一路458号

    联系电话:86085527

    邮编:510440

    (二)招聘的形式: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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