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赴省外高等院校]
发布时间:2008-10-29 点击量:49346次 分享至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创办于
1964年,是首批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直属于广州市教育局。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构建了以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为龙头,以汽车制造与维修、城市燃气工程、数控技术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和计算机软件等专业为骨干、具有行业特色的专业体系,每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以上。2005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广东省现代化示范性中职学校” 试点学校,同年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因教育教学需要,经广州市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
汽车专业教师
|
8
|
交通运输、车辆工程及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愿意从事教育事业,愿意为广州市的职业教育贡献力量的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
|
机械专业教师
|
5
|
机制、模具、机电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愿意从事教育事业,愿意为广州市的职业教育贡献力量的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
|
燃气专业教师
|
1
|
建筑环境与设备、供热通风与空调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愿意从事教育事业,愿意为广州市的职业教育贡献力量的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
|
物流专业教师
|
1
|
物流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愿意从事教育事业,愿意为广州市的职业教育贡献力量的应届毕业生。
|
|
合计
|
15
|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
[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国家
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
2、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3、已婚人员需符合穗府〔
2003〕72号文件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如下表:
|
时间
|
地点
|
|
11月1日
|
长春(吉林大学)
|
|
11月3日
|
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
|
|
11月4日
|
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
|
|
11月8日
|
西安(西安交通大学)
|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广东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下一篇:广东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10年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