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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量:61600次  分享至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广州地区纺织、服装产业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专业是服装设计与工艺、染整工程、美术装潢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具有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以充实学校的教师队伍。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岗位、人数

    1.教师岗位

招聘岗位

人数

要  求

服装(含家纺、服装板型)设计

5

服装设计、服装板型设计需具有企业或教学工作经验。家纺设计为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针织服装设计

1

具有企业工作经验或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服装工艺实习

2

具有企业或教学工作经验

纺织工程

(机织)

1

具有企业工作经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染整工程

(轻化工程)

1

具有企业或教学工作经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环境艺术

(含园林)设计

2

具有教学工作经验。

工艺美术

(含动漫)设计

4

具有教学工作经验。

英语

1

具有教学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体育

2

其中一名须为广州市生源应届普通高校(含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28岁以下)毕业生。

语文

2

具有教学工作经验。

合计

21

 

      2.教辅岗位  

岗位名

岗位数

要求

网络管理员

1

具有工作经验。

电教管理岗

1

具有工作经验。

合计

2

 

    3.职员岗位

岗位名

岗位数

要  求

学生(保卫)

2

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招生就业管理

1

广州市户籍,具有2年以上招生就业工作经历、经验。

教务管理

1

具有两年以上教务管理工作经验。

组织人事管理

1

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

合计

5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须具备《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教师岗位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服装工艺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职(社会)人员应聘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两门成绩合格,普通话二乙以上,语文专业必须二甲以上)。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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