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儿童福利会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16 点击量:51525次 分享至
广州市儿童福利会幼儿园是广州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因本园工作需要,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广州市区居民户口;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3、具有美术、舞蹈特长;
4、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5、从事幼教工作2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符合在幼儿园工作健康条件);
8、其它条件: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教学管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 20日~11月7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烟墩路烟墩新街20号
联系人:梁建华
报名咨询电话:87750885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小1寸彩色近照2张、广州市常住人口户籍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简历及相关经验介绍或荣获各类奖项等资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请带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包括试教、绘画、舞蹈和面谈环节。试教和面谈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总面绩的60%和4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笔试2008年11月19 日;面试2008年11月 26日。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体检按照托幼园所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领取《广州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广州市儿童福利会幼儿园 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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