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23 点击量:62509次 分享至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1982年,是广州市集中统一管理和保管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的事业机构, 1998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行政上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同时挂“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城建档案管理处”的牌子;业务上受市档案局监督指导。我馆是中国城科会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档案学会、广东省城建档案研究会、广州市档案学会、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团体会员,档案馆下辖办公室、监督指导部、信息整理部、技术部、开发利用部、编研声像部、借阅保管部、征集保护部八个业务科室,拥有一支学科多样、专业广泛、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专业覆盖城市建设、测量、规划、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自动控制、档案、情报、经济管理、党政、新闻、电视、中文等一系列相关学科。馆内技术设备先进,配备有密集架、中央空调、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高速扫描系统、广播级声像设备、非编系统等以及配套设施。档案馆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接收、征集、保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资料;参加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统一管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和资料;对馆藏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编制成果;做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招聘岗位:档案管理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聘人员一般须具备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非广州市户口的,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户口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学专科学历);
2、不少于2年的城建档案工作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到报名处提交相关资料。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广州市吉祥路80号9楼)。
(三)报名时间:2008年11月3日—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四)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个人近照小一寸两张,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五)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六)领取准考证: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08年11月14日(上午10:00—下午5:00)凭本人身份证到广州市城建档案馆办公室(广州市吉祥路80号9楼)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时。
2、笔试地点:广州市城市规划局11楼大会议室。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内容:档案管理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档案基本知识及城市建设相关知识、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等。
5、笔试成绩将于2008年11月21日在广州市规划在线网(http:// www.upo.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08年11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时。
2、面试地点: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9楼会议室。
3、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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