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策研究室招聘政府雇员信息
发布时间:2009-06-08 点击量:51227次 分享至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策研究室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岗位 调研岗(管理类中级岗)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中文专业,组织策划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或学术期刊发表过文章(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文字作品3—5篇),计算机操作熟练,能运用日常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2、报名方式:登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getdd.gov.cn/)在相应公告中下载报名表,报名者填妥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和本人代表性文章的复印件电子版发送邮件至lgqzys@163.com,或通过特快专递送到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东座310室。 联系人:蓝先生、黄先生;电话:020—22322112;82111467。 传真:020—82111469;邮编:510730。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和综合文稿写作。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以供查验。报名时未提交证件复印件的请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50%。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生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 考生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事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策研究室招聘报名表20090605110740_375.doc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