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考辅警
(临时工性质)的公告
经高要市人民政府批准,高要市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辅警
(临时工性质)50名,具体要求和招考办法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具有肇庆市、云浮市
(含所辖各县市区)户口的退伍军人或本省户口大专以上的公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
2)、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
3)、身体健康,裸眼视力
4.8以上;
(
4)、男性,年龄26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高
168厘米以上;
(
5)、退伍军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1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高要市府前大街
15号高要市公安局政工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登录高要人事信息网
(网址:www.gyrs.gov.cn)自行复制并填好
《高要市公安局招考辅警报名登记表》,自备近期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并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已婚人员需提供计生情况证明材料。
四、考试和体检
1、考试内容: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000米跑)。
2、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2009年
12月13日上午9:30-11:30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安业务知识、行政处罚法的基本知识及公文写作),地点设在高要市华侨中学(市一中),笔试成绩于2009年12月18日前在高要人事信息网和公安局大院内公布,按最多1:3的比例,成绩排名靠前的人员参加下一轮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2009年
12月26日上午9:30体能测试(1000米跑),参加人员先到高要市公安局集中后统一到测试地点;
2009年
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含阅读文章及回答考官提问),地点设在高要市公安局巡警大队;
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请于当天提前
30分钟到高要市公安局大院集中,由工作人员带队前往考点。
3、考试成绩的构成:按照笔试占
5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20%的比例折算相加,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高要人事信息网和公安局大院内公布。
4、体检:按报名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录用
报考人员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经高要市公安局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政审调查合格后,择优录用。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并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附:《高要市公安局招考辅警报名登记表》
高要市公安局招考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高要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