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外事侨务局政府辅助服务聘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09 点击量:47793次 分享至
佛山市外事侨务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辅助聘员(计算机应用、日常设备维护、网络技术、安全防范)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
2、专业:计算机应用。
3、通过全国高校四级以上英语考试并获得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
4、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 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佛山市户籍。
三、薪酬
按照佛山市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有关规定,聘用双方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一年,月薪2200元/月;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按市政府聘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20至5:00。
地点: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8号楼2楼,佛山市外事侨务局办公室,电话:83337312;或传真:83366146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送交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程序和形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专业知识和中文基础写作能力,面试考应对能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录取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佛山市外事侨务局
二OO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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