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24 点击量:47236次 分享至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佛山市人防物业管理站”,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人员,根据《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佛府〔2005〕15号)的有关规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员;
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佛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佛府〔2005〕1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热爱人防事业,品行端正;
(三)特殊岗位,人防工程管理或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及公文写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考办法
采取公开招考的形式,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成立招聘考核小组,负责招聘的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
(二)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在佛山市人才网、佛山人防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止,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惠景路8号5楼人事秘书科,联系电话:0757-83100606;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登记表,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四)考试
1、笔试:人防工程管理基础知识及人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2、面试: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面试。
3、笔试、面试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内容均由市人防办招聘考核小组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对考核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按照《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佛府〔2005〕15号)文件规定,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聘用及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聘用后,按照《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佛府〔2005〕15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聘任制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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