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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8  点击量:50202次  分享至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单位职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的条件等详见《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体检、考核后,择优聘用。
(一)网上发布公告及报名
1.2010年3月17日在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告。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4.报名时间从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503室),联系电话:86292232,投诉电话:86231919。
6.报名须提交材料:《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职称证和相关资历证明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7.年龄的计算,以201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
(二)资格审查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中根据不同职位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不够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分值加权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不同职位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统一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如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六)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后,招录工作小组负责对其进行考核,采取对考核者进行政审、查阅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根据报考者的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录用手续。   附件: 1.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职位表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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