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房地产交易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25 点击量:54245次 分享至
广东佛山市房地产交易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房地产交易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名。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具有相应的学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五)专业要求:
会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职称,公文写作能力较强,有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和统计工作经历,熟悉房地产估价者优先。
(六)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
以上年龄计算时间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15日。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照片栏处请上传本人近期五分彩照)发送至佛山市建设局人事科邮箱fsjsjrsk@21cn.com。
咨询电话:82309121
由于工作时间限制,不接受来人约见,符合条件者将收到参加笔试时间的通知邮件,请留下详细的邮箱地址和联络方式。
四、考试、体检和考核
接获考试通知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一定的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数,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来综合。
3、体检:体检对象从总成绩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考核: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内容是由考核对象所在的单位提交现实表现鉴定。
五、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和使用方法
1、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的人员,需公示7天,并报市人事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使用情况:按现行市直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点击下载《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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