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03 点击量:52058次 分享至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一、单位情况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唯一的纺织服装类综合院校,是全省纺织服装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院位于广东省广佛都市圈内,毗邻风景优美的东平河,居于佛山中心商务区,校园秀丽雅致,环境优美。学院现设有8系2部,即纺织系、轻化工程系、服装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和公共课教学部、继续教育部。2008年全日制招生专业方向33个,在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河南、山西、山东等10省市招生。为推动学院进一步发展,更好地建设全国一流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现招聘以下岗位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符合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条件
部门 |
专业 |
人数 |
学历、职称及要求 |
服装系 |
服装工程 |
1 |
1.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 |
服装营销 |
1 |
||
服装设计 |
1 |
||
服装表演 |
1 |
大学本科以上 |
|
经管系 |
会计电算化 |
1 |
1.副高以上职称 |
财务处 |
财会专业 |
1 |
1.普通高校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
校医室 医务人员 |
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 |
1 |
专科以上学历,且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另外,学院因发展需要,拟长期招聘与我院33个专业相关的副高以上人员和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三、聘用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按国家政策给予相关待遇(硕士研究生年收入约6-8万,副高年收入约8-10万;博士和副高以上人员的安家费、科研起动金按学院文件精神另外办理)。对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待遇面谈。
四、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1、请应聘者将个人详细材料用专递或挂号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李老师(邮编:528041),请标明"应聘**岗位"字样。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附近期全身相片)、学历学位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及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资料。
2、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另行通知。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逐层筛选,确定推荐人选报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广东省人事厅核准。
5、接收简历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日,简历邮出后,如无要事,请勿来电来访。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 20 号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负责人: 黎处长 杨处长
咨询电话 : 0757-83106900 李 老师
传真: 0757-83313535
学院主页: http://www.gditt.edu.cn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0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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