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从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4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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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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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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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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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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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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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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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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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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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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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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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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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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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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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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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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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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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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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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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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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8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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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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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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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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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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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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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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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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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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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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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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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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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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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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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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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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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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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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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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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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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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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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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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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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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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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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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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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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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
30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基本具备拟聘岗位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后,符合条件者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免冠彩照
3张(规格:小一寸),于2008年8月20日前到市人事局办公室报名。
2、面试。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和考核的形式确定成绩。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核评价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报名人数超过应聘人数
3倍的,先进行集体面试,依据一定条件,按1:3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应聘人数3倍的,则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量化打分。
3、考核(综合评价)。对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品行和能力,作出综合评价,并按照百分制打分。
4、体检。根据面试和考核成绩,按应聘人数
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分配。按岗位职数招聘的人员,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6、管理。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根据其学历、职位实行定额补贴,每月定额补
2000元,并按一定标准发放医疗、通讯等费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机关雇员,待遇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这次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梁耀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李卫雄(市人事局副局长)
李惠祥(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科长)
成员:谢梓荣(市纪委)
李挥辉(市委组织部)
刘秀英(市人事局)
李东华(市人事局)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
(联系电话:
87922814,联系人:张灵)
中共从化市委组织部从化市人事局
2008年
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