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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27  点击量:50325次  分享至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系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辅导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专业要求 岗位 学历、学位 年龄 人数 备注
1 1、思政专业; 2、教育学专业; 3、商贸类专业; 4、化学类专业; 5、电子信息类专业; 6、建筑类专业 辅导员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以下 4 1、中共党员; 2、有1学年以上高校辅导员经验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至2010年9月10日。报名地点为福州鼓楼区福飞路106号学院人事处。联系人:芦老师。电话:0591-87860980。或者登录邮箱mitu_rs@163.com。报名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方案已经教育厅批准,招聘信息在教育厅网站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     五、考试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笔试合格线为60分。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修养、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案例分析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间为2010年9月中旬。     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计算综合总分。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我院将对拟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及情况进行核查。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学院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及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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