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海沧区招聘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4 点击量:56321次 分享至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海沧区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综合性岗位,第二类为专业技术岗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厦门市海沧区2008年事业单位补充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信息(2008年7月4日-7月18日)。将厦门市海沧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com)、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厦门卫生人才网(www.xmwsrc.com)上发布。
2、报名(2008年7月14日-7月24日上班时间)。报名者可到各招聘单位索取简章和《报名表》,也可直接从海沧区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外地考生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给各单位招考联系人(报名截止日期前寄到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考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的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
应聘人员报名时向招聘单位缴纳报名费80元(含免笔试人员),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3、发放准考证。由各单位招考联系人提前通知考生,在笔试的前两天内发放准考证。邮寄报名的应聘者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有关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该岗位方可开考,如果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此比例时,相应缩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考。
4、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8月23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分为两类:第一类综合性岗位,测试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第二类专业技术岗位,以该岗位所须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时间2小时。
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每个岗位免于笔试的人员超过5人以上(不含5人)的,则该岗位全部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以下两类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1、厦门市生源(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前户口和学籍在厦门市,以下同)的未就业毕业生;2、已就业的厦门市生源且目前户籍和人事关系均在厦门的在职人员。属于这两类的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本人的真实情况,并在报名时提供本人高中毕业证书。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本次招考笔试前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只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每个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